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昨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向武汉市十三届人大会二次会议作检察院工作报告介绍,去年,武汉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中,县处级以上要案77人,其中有7名厅局级干部。
去年武汉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70件357人,同比分别上升5.47%和6.57%,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25件291人。渎职侵权案件45件6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去年,武汉市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要案。共立办贪污贿赂大案287人,大要案件占立案总数的98.6%。
孙应征说,去年还加大对新型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认真研究贿赂犯罪新特点,坚决查处以委托理财、合作投资、收受干股、借用等名义实施贿赂犯罪,立案侦查上述职务犯罪35人。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查处行贿犯罪44人。
检察机关还依法查办了武汉化工新区80万吨乙烯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受贿案;武汉市水务集团有关工作人员在南太子湖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滥用职权、贪污案;社会保障系统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职工病退过程中滥用职权、受贿,导致国家养老金被骗领案等重大案件。
武汉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谢功卓、武昌区政府原区长胡勤华重大受贿案,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还查办了洪山区政协原副主席邹美春贪污、受贿190万元案;武汉市财政局原副巡视员杨德勤受贿150万元案;武汉市公交集团原董事长迟旭东受贿300万元案等一批大要案。
此外,武汉检察机关加大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包括立案侦查发生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57人;农用机械购置补贴、农村家园建设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46人;征地拆迁、施工改造等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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