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黄海斌 通讯员 姜帆)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民政部关于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管理的通知》下发后,省民政厅迅速行动,要求各地迅速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对本辖区内的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情况将及时向省民政厅报送。
省民政厅表示,为从根本上解决非法收留孤儿问题,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要尽可能集中安置到国办福利机构,个人和民办机构可继续参与孤儿的抚养工。个人有能力和条件收留孤儿的,要按规定签订寄养协议。
据悉,目前省民政厅福慈处已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到各市、州、县,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孤儿安全,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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