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张贵峰(湖北 市民)
1月9日,民政部发表针对河南兰考火灾事件的回应。据回应,中国现有孤儿61.5万名,由官方收养的仅10.9万名。并表示,“我国儿童救助保护体系还不尽完善:有些法规需要修订,如公民收养条件过高”,“将积极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鼓励公民收养”。(1月10日 《人民日报》)
究竟应怎样“进一步鼓励公民收养”,以便根本化解“袁厉害式收养”所暴露的孤儿收养困境?这里有必要遵循这样的总体思路:“尽量放松公民收养管制、全面强化政府收养服务”,用更通俗的话归纳,即在孤儿收养问题上尽可能做到“公民出力,政府出钱”。
遵循这一思路,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对于孤儿来说,家庭而不是福利院以及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而是他们最缺乏也最迫切需要的,诚如民政部官员表示,“福利机构养育不是最好的方式,家庭寄养方式,有利于孤儿回归家庭、健康成长”。另一方面,从整个国家角度看,保障孤儿的基本权益、为其生活福祉兜底,绝非仅是公民的个人责任,而首先是一种政府责任。
进一步分析,所谓“放松收养管制”,也即要改变目前“公民收养条件过高”的不合理状况。其一,现行《收养法》中一些缺乏合理性的收养限制条件,应尽可能地删除,如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等。“爱心妈妈”袁厉害有三个亲生子女,不也在25年间抚养了上百名弃婴吗?其二,对《收养法》中一些虽合理但过于笼统的收养条件,既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增加现实可操作性,也要避免门槛设置过高,如所谓的“收养能力”,笔者以为,就应该使之更具现实的合理性,而不宜简单拘泥于“学历”之类的生硬标准。袁厉害没有任何学历,几乎不识字,但谁又能否认她的收养能力?
至于“全面强化政府收养服务”、确保“政府出钱”,首先,在政府财政投入的总体规模上,必须确保投入充分。袁厉害25年收养上百弃婴,从当地政府那里得到的仅是二十份月均七八十元的低保,这对于孤儿尤其残疾孤儿抚养来说,显然杯水车薪。即便目前国家确立的孤儿养育标准(福利院和家庭抚养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同样也谈不上多么充裕。在生活成本不断提高的今天,“养孩子”是一项相当不菲的生活成本,按此前媒体的调查,这一成本在我国至少平均在每年2万左右。对于国家政府来说,即使年人均2万,也不存在负担不起的问题,要知道,仅2012年福利彩票筹集的公益金,便高达464亿。
其次,政府出钱的同时,也应尽量保证资金投向全面、无遗漏。除了基本的孤儿生活费,在孤儿医疗、教育、就业等各方面,也应给予全方位的资助优待,如由政府为孤儿医保完全埋单、给予更优惠的报销待遇,免除孤儿的一切学费、实行彻底的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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