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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煤矿透水 4责任人被刑拘

2013-01-14 02:00:4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获悉,日前该县已对金源煤矿“1·3”透水瞒报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4名责任人实施刑事拘留,对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1月3日凌晨,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金源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为逃避责任,金源煤矿负责人对该起事故进行了瞒报。9日,举报人拨打甘肃省金昌市“12350”事故举报电话对该起事故进行了举报,金昌市安监局将举报情况通过《案件移送书》交由张掖市安监局按程序接报处理。经张掖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县政府表示,经过调查取证,该县决定对金源煤矿“1·3”透水瞒报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瞒报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企业法人李某、安全生产负责人武某及当日井下作业班长刘某4人予以刑事拘留;对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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