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昨日,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新闻办表示,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中的烟花爆竹,已被官方证实来自蒲城县宏盛花炮有限公司。2日凌晨,供货企业及运输方相关的4个人已被河南警方带离蒲城进行调查。此外,抢险救援指挥部称,车上烟花爆炸威力相当于一吨炸药。
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发生后,蒲城县依据河南三门峡警方提供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等信息,配合开展核查。
1日22时,蒲城县公安、安监、花炮等部门经过调查取证,确定供货企业为位于蒲城县桥陵镇六井村的蒲城宏盛花炮公司。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有效合法。运输花炮的肇事车辆来自河北,据初步调查,1月31日,该车装了约有600余件(袋)花炮后,由司机石某驾驶拉运车辆离开蒲城。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汇报称,事发车辆装载的爆炸品是大型烟花弹,数量大约有几百箱,爆炸的威力相当于一吨的炸药。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道路桥梁专业副教授谭建领介绍说,在我国现行标准中,对桥梁设计和施工的防震、防洪等都有要求,但没对防爆炸进行要求。“所以有些桥梁有可能被一车爆竹炸塌。”
据新华社、中国青年报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