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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姐”龚爱爱被刑拘

2013-02-06 02:07:4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律师称伪造证件印章最高可获刑10年

记者从陕西省神木县了解到,当地警方已于1月27日对“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2月4日,神木警方按程序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

记者获悉,今天下午,公安部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详细情况。

据了解,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因为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成为社会热点。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斌律师表示,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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