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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一号文件” 首提“产业兴镇”

2013-02-17 01:08:1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再次强调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本报讯(记者 曾茜)日前,湖北省委“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文件首次提出“产业兴镇”,再次强调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并承诺将在5年内扫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昨日,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杨孔平、省委农办农村改革发展指导处处长卢同郦、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接受了本报采访,对今年省委“一号文件”的新亮点、新论述、新思路、新举措,进行了解读。

■解读

首提“产业兴镇”

做大做强乡镇工业园区

文件摘要:推进实施“产业兴镇”工程。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乡镇工业园区,增强城镇的支撑和聚集能力,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和容纳能力。

“城镇化要增加支撑力和吸引力,需产业化做支撑。”卢同郦表示,只有保证农民的收入来源,城镇化才能获得长远发展。

卢同郦指出,今年的省委“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产业兴镇”的说法。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产业,主要是指农产品加工业,“以我省福娃集团为例,新沟镇去年工农业总产值达89亿,福娃集团产值就达64亿,而新沟镇的城镇化率也高达54%,远高于监利县37%的平均水平。”

再提农产品加工

将增加专项调度资金

文件摘要: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重点培育一批百亿元的龙头企业。

从2009年开始,我省就提出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而全省农产品加工总产值,也随之大幅上升,从最初的3000亿,增加到2012年的9000亿,四年时间增长两倍。

卢同郦认为,通过农产品加工,可以有效拉动第一产业(上游种养殖),推动第三产业(运输、餐饮、消费等产业),“自取消农业税后,不少地方政府不愿意发展农业。农产品加工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既让农民增收,又让地方增税。”

卢同郦透露,2012年,省财政调度20亿专项资金扶持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和园区发展,2013年,专项资金在此基础上还将大幅增长。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大对合作社支持力度

文件摘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跨区域、跨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和股份合作社的支持。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户经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

孔祥智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需要政府提供三方面的服务,一是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加强土地流转的合同管理,三是为新型主体生产经营的主要环节提供服务,“可以肯定的是,在长期内,我国仍会以小规模经营农户为主,但土地流转形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是我国商品农产品生产的主体,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体。”

杨孔平说,目前我省专业合作社达2万多户,股份制合作社数十家,政府将为合作社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武汉已培养农业家庭农场167家,平均每家家庭农场获得财政补贴近4万元。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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