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首席质量官不但是一个岗位,更应是一种健全的制度和机制。企业一旦发生质量事件,轻则赔款,重则破产,对此企业天然的具有遮掩冲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首席质量官不效忠企业利益而忠于公众利益?
因此,要用好首席质量官就必须落实两个关键。其一,首席质量官的质量问题“一票否决权”应获得相应的外部保障,使质量官们有勇气行使否决权,不至于因为尽责行使否决权而招致报复;其二,首席质量官应尽量与企业经济利益脱钩,成为一个更独立、专职、专责的岗位。如果这两点无法保障,即便设立首席质量官也很可能成为另一个“工会主席”,或者被企业老总们在质量事故后推出的挡箭牌。
2月17日《新京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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