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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钥匙链上挂水果刀被拘3日

2013-02-22 01:41:4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自称刀具购自超市,警方称拘留符合规定

据中新社电 近日,网友爆料称郑州市民因在钥匙链上随身携带一把水果刀,被郑州市公安局拘留3日。

1月28日下午,吴伟春在大街上正走着,一穿便装的陌生人忽然拦住他说“我是洁云路派出所的”,让他“配合一下工作”。说话间,陌生人搜走了他裤腰上挂的钥匙和身份证,接着让他上了一辆白色普通面包车,将他带到了洁云路派出所。

吴伟春说,在洁云路派出所,他将自己身上所有证件都掏出来交给警方,以证明自己不是坏人,但警方人员不为所动。其中一名警官称他钥匙链上的折叠水果刀是管制刀具。他赶忙解释说,小水果刀是在正规超市购买的,如果知道是管制刀具自己也不会购买,更不会串在钥匙链上。随后,警方工作人员先把他送到情报室进行采血样、取指纹、拍照等;当晚,警方将他关进了二七拘留所。3天后,他被放了出来。

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周新发说,警方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盘查时,发现吴伟春随身带有刀具。警方对该刀具进行鉴定后认定其为管制刀具后,遂对吴伟春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警方的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没有错。

律师:按警方标准

菜刀也属管制刀具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崔伟龙律师指出,按照警方的认定方法,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很多刀具都可归类于管制刀具的范畴,包括目前各大超市大量销售的系列菜刀也都可以归类为管制刀具。这就意味着市民在购买菜刀、水果刀及其他各类实用刀具回家的路上,很有可能面临来自警方的法律制裁。这种权力一旦被滥用,会让市民感到人人自危。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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