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卫生部拟对公厕臭味强度分级,并对苍蝇数量作限定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昨日就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公共厕所的规划布局等提出要求,并对公共厕所的臭味强度和蝇蛆数量等规定了限值。
男厕小便位间应有隔板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公共厕所服务区内男女人群数量相当情况下,男女厕位比例宜为1∶2。公共厕所大便器应采用防臭、易清洁、节水的蹲便器。水冲式厕所均应采用节水型水冲便器,应选用感应式开关和脚踏式水冲开关。厕位之间应有隔断板和门,男厕小便位间应有隔板。
每平方米苍蝇数小于3只
征求意见稿将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分为无臭味、微有臭味、明显臭味和强烈臭味四个等级,要求附属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为1级,独立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小于等于2级。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附属式公共厕所每平方米苍蝇数小于等于1只,独立式公共厕所小于等于3只。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共厕所应有保洁制度和配备保洁管理人员,定期对洗手盆、门把手等进行消毒,做到地面无积水、痰迹和垃圾,大便池内无积粪、粪迹,小便池内无积尿和尿垢。
男女厕位比例:1∶2
附属式公厕
臭味强度:1级
每平米苍蝇数小于1只
独立式公厕
臭味强度:小于2级
每平米苍蝇数小于3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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