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虽然从目前的信息披露来看,此次机构改革的主要框架与具体细节仍是未知数,但从新华社电稿中“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等醒目的关键词来看,几乎没有悬念的是,本次的政府机构改革,仍将延续此前数次改革的脉络。所谓“简政放权”,就是政府权力要有所放弃,政府管得太多的,要收缩;市场、社会组织可以做得更好的,要赋权让利。作为改革大方向的“小政府、大社会”改革路径,从表面上看,在不少方面公权力确实是在“革自己的命”、让出自己的“饭碗”,但实质上这种“革命”是政府管理能力的一种升华与涅槃——政府不必管得过泛过细,完全可以抓牢关键、放开其余,敢于放手,把很多工作移交给社会力量,让企业来做,这样不仅效率更高,而且可挤压公权寻租的空间,更可培育民间自治,一举数得。
23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从这样的高度解读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无疑给了公众更多的期待。中国式行政体制改革,如何在打造一个小而“优”、小而“强”、小而“廉”的政府,在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理念螺旋式提升的努力中,克服既得利益集团的游说和干扰,打破“精简—反弹—再精简—再反弹”的历史定律,仍需要大决心、大勇气、大作为。
作者:徐峰
2月25日《广州日报》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