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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天堂没有踩踏和惊恐

2013-02-28 03:28:2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安全体系的构建,不能将学生置于完全被动的管理对象的位置。让学生接受适当的安全教育,是规避事故的必要手段。

■ 本报评论员 朱昌俊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初步认定导致4名小学生遇难的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踩踏事件为责任事故,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教育局局长等6名领导干部实行先免职接受调查,待调查结果出台后再依纪依法处理。

又见校园安全事故。请允许我们为遇难的四个孩子默哀,愿天堂没有踩踏和惊恐;为受伤、受惊吓的孩子们擦去泪水,愿校园是个安全、宁静的花园。

事发后,老河口市当地相关部门及时展开抢救,并“严令禁止迟报、瞒报、漏报造成的工作被动,事态扩大”。这体现了当地在安全事故上的积极态度。其实,禁止对事故情况的隐瞒,不仅仅是为了妥善处理事后的善后工作,初衷更应该是对于生命的起码尊重。公开透明地回应外界对于事故的疑问,既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为了防止类似悲剧不再重演。

第一时间抢救,迅速问责,这是对任何责任事故的应有态度。但诚如人民日报官微所言,“可孩子的命,永远回不来了”。相较于事后的高度重视,建设安全校园,更依赖于对日常的责任高度警惕。特别注意的是,这起事故发生在刚刚开学之际,学校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称,刚开学,学生比较兴奋,这说法暴露出推责的潜意识。校方作为看护人,有义务和责任对于这种开学的兴奋有足够的预见。学生起床早于开门时间,乃至到了大量学生拥挤的时候,都未开门,这种情况并非不能防范。

事故的发生可能是由细节上疏忽所致,但却是学校安全体系和预防意识的一种折射。一般而言,学校被外界视为安全之地,因为学生的活动范围相对有限,社会风险会处于可控之下。但并非个案的踩踏事故说明,活动范围的一定在另一面也意味着风险可能出现叠加。特别是小学生还处于天性比较活泼的阶段,安全意识又不足,都可能提升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因而,对于安全事故的防范还是要重复“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的责任信条,不能存在任何侥幸。

事发学校新宿舍楼正在建设中,事发地是临时改造的学生宿舍楼。情况看似特殊,但被改造的楼道设计是否符合宿舍楼的要求,学校管理者应该心中有数。即便处于暂时的无可奈何,也要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发布的一份声明中就称,“学生通道和楼梯数量少、学生多的学校要采取分班下课、有序错峰等方式,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那么,此前为何未见落实?开学前,对于学校的相关硬件设施,是否有例行的检修?事故中倒塌的铁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安全体系的构建,不能将学生置于完全被动的管理对象的位置。让学生接受适当的安全教育,是规避事故发生的必要手段。这方面,教育部早在数年前就下发通知,要求在中小学建立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预防机制,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不知道该校是否有落实?长期以来,我们的安全教育都要落后于文化教育,重复的安全事故当敲响这方面的警钟。于教育者而言,安全教育理应始终摆在第一位。

孩子的安全之于社会的分量,无需赘言。这从每一起关于孩子的安全事故都能引发全国性的关注就可知。但与全民性的关注相对的是,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伤害却一次次重复地令人痛心。到底是悲剧不够警醒,还是执行力问题?高效问责之后,期待发生在老河口的“2·27”事故,能成为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里程碑。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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