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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经营权,37万买5年”

2013-03-06 02:59:0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司机建议严管私下“卖岗”;运营公司:无法采取任何措施

《武汉启动新一轮的士运营管理体制改革》追踪>>>

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倩雯 郑玮)本报昨日独家刊发消息,武汉市将启动新一轮出租车运管体制改革,向市民征求意见。昨日,出租车司机章程(化名)拨打本报热线提出意见,希望政府能规范管理武汉出租车运营市场,严管司机之间的私下交易。

出租车经营有三种模式

章程此前一直在深圳“挑土”,去年春节期间,他揣着兜里的辛苦钱回到武汉,想做一名出租车“主驾”。

让他颇感无奈的是,由于数量管制,他无法获得经营权,只能在汉继续“挑土”。“主驾”见他为人踏实,表示可以将自己经营合同快到期的出租车转让给他继续跑,不过需要他支付24万的“座子钱”(经营权转让费)和赔付给出租车公司的违约金3000元。

章程最后还是咬牙支付了24.3万元。虽然终于有了自己的出租车,但好日子还是没有眷顾他。未出半月,出租车公司就通知章程需缴纳12.5万元置换新车,并重新签订5年经营合同。章程说,“出租车公司只告诉我,这辆出租车属于买断经营,就该缴纳这么多钱。”

章程通过行业内打听才了解,武汉出租车经营有三种模式:个体经营、公车公营和买断经营。他同前“主驾”属非正常途径交易,即行业里俗称的“卖岗”(司机同出租车公司签订合同,获得出租车经营权后,再将此权益转卖的行为)。之前所出的24万就如同“门面转让费”,全给前“主驾”赚了。

至此,章程共花费约37万购得该的士5年经营权。

企业希望建立行业制度

就章程碰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武汉市最大的两家出租车运营公司:武汉大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和武汉市华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武汉市出台《关于规范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的自律意见》之后,大通和华昌都按照公车公营模式在运营,但现在出租车市场上也不乏买断经营的模式。

业内人士透露,1997年,出租车公司不收司机一分钱都招不到人。近两年因武汉经济发展迅猛,出租车市场也随之走俏。当司机都削尖脑袋进入出租车市场的时候,拥有经营权的出租车司机自然会要求收取“座子钱”。

华昌公司负责人解释说,“司机‘卖岗’的情况不仅买断经营常有,公车公营也会出现。公司方面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罚司机违约金,但这个钱最终还是落到‘下家’头上。”

武汉大通出租车公司副总经理李懋说,“希望能给我们企业制定清楚行业运营制度,只有市场统一,企业才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目前出租车行业规范不够完善,司机私下“卖岗”严重,是运营机制中首要规范的问题。但即使知道驾驶员私下高额交易,也无法采取任何措施。

——两家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均表示

在出租车运营管理体制改革中要统筹多方利益,既要考虑企业的良性转型,也要考虑相关部门的管理成本,多方协调后的改革才能更合理。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党委书记蒋志仁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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