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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存款保险制度 提高中小金融机构“免疫力”

2013-03-09 02:34:3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特派北京记者 郭婷婷)民营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差,一旦出现风险难以抵御。昨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殷兴山呼吁,加紧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在过去10年里,我国有数百家小金融机构关闭、破产。由于没有存款保险制度,一旦出现问题,只能依靠国家信用来救助。”殷兴山介绍,如果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就会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存款。

殷兴山说,现在存款人都倾向把存款放在大金融机构,就是因为认为大银行更保险。实际上大的金融机构也可能面临挤兑、破产风险。美国金融危机中,就有大量大型金融机构倒闭,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避免这类风险。

他认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民营金融机构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是县域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在发展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更多民营金融机构服务。在没有存款保险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政府隐性担保来保障存款人利益,政府隐性担保往往更倾向于国有银行和大型银行,这就导致民营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殷兴山说,存款保险制度依靠市场化运行,会对金融机构进行持续监督,信誉不好的机构就要多交保费,从而迫使金融机构规范经营。

他建议国家抓紧制定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并以此为手段,促进对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改善,推动民营经济、县域经济不断做大做强和经济转型。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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