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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姐”龚爱爱被批捕

2013-03-10 07:09:0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陕西省神木县了解到,对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的陕西“房姐”龚爱爱,神木县公安机关3月4日向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

龚爱爱原是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2013年1月16日,龚爱爱被曝拥有3个虚假户口和多处房产。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当地警方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

经调查,神木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神木县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由自然人、县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的区域性股份金融机构,无国家资金和集体资金入股,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龚爱爱本人系长期合同工,是单位聘用的副行长,非国家公职人员。2012年6月,龚爱爱向单位递交了辞呈。

“房姐”事件折射了啥?

——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追踪督察

8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的陕西“房姐”龚爱爱,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正在参加两会的一些代表委员就此指出,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积极介入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并对违法者采取了“违法必究”的果断态度,这一点值得赞许,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的“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

同时,“房姐”事件折射出的一些问题也引发了这些代表委员们的思考。他们认为,“房姐”事件集中反映了当前一些被群众举报的事情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后,追查、督办的力度大小往往决定了事情能否尽快“水落石出”,某些地方、部门对社会热点采取的“一拖二慢三糊弄”的态度必须得到纠正。

他们建议从三个方面加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追查、督办。一是要对“一拖二慢”加强纠察;二是要对暴露出的问题要深挖;三是要将问责制进行到底。据新华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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