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撤销监护资格

撤销监护资格

2013-03-13 02:51:5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广州市政府11日公布《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建立诉讼代理人和监护权转移制度,对反复教育不改仍携带子女乞讨等不履行监护责任的人员,救助保护机构将依法向属地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由法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3月12日 《新京报》)

漫画张兮兮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