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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条个人信息如何被偷?

2013-03-16 07:32:3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由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的代号为“2·27”的打击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专案侦查行动中,破获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651起,查获被盗取的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近10亿条。随着不法分子落网,个人信息非法交易的黑幕也被揭开。

北上广信息泄露较严重

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大要案件侦查处的朱铁成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在互联网普及率比较高的北上广等地非常严重。

广州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一位侦查员说,一条指定的公民户籍信息,在网上的“数据平台”一般以每条500元成交。而到了产业链终端,即利用公民信息开展违法犯罪行为时,各类“服务”的收费迅速暴涨。

信息泄露多是“内鬼”

在无法自行收集掌握足够信息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往往会向行内人建立的“数据平台”寻求帮助。朱铁成说,所谓的数据平台就建立在互联网虚拟空间上,这已经是犯罪分子从事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平台,私人调查公司和资源大户在这里互通有无。

那么,这些海量数据又是来自哪里?“根据我们掌握的一些证据显示,泄露这些信息的源头大都是一些个人信息富有的行业、机关的‘内鬼’。”朱铁成说。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在各地挖出的“内鬼”中,有正式员工,也有临时聘用人员。

据新华社

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产业链

一些部门和行业从业人员将在履职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提供给他人

在互联网上形成的数据交易平台,大肆出售信息牟取暴利

犯罪分子利用这些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绑架、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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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报告

每年可免费查询两次

昨日起,我国首部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

记者了解到,《条例》明确规定个人对本人信息享有查询、异议和投诉等权利,包括:个人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个人认为信息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等。

目前,征信系统已收录1800多万户企业、8亿多个人的有关信息,2012年累计查询量达到3.7亿次。

据南方日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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