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当前干涉司法现象时有发生,金钱、权力抑或领导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社会矛盾频发现象,也多与法律底线得不到坚守密切相关。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于当前中国社会而言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现代公民视法治为守护神,其作用在于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上,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利益与个人自由,达到“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的目的,现代社会治理离不开法治,尤须依赖一个高效的法治政府,十八大报告提出“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法治作为制约权力的不二法门,在政府与社会、市场等主体的关系处理上,在放权与制权的关键节点上,在权力的隐退和活力的彰显等目标实现上,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月18日 《南方都市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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