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日前,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状告《孔庆东现象批判》的作者曾勋及出版方中国财富出版社,严重侵犯自己名誉权案,引起热议。昨日,80后作家曾勋接受本报采访时称,曾是孔庆东的粉丝,写书只是想跟少年时崇拜的英雄做个了断。北京市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孔庆东:该书损毁了自己名誉
《孔庆东现象批判》一书2012年7月出版发行,约16万字,其中有大量内容涉及了对北大教授孔庆东及其言行的评论。该书作者曾勋系1986年出生的青年作家。
孔庆东在起诉书中称,《孔庆东现象批判》以虚构、谩骂、讥讽、诬陷、诽谤等手法和方式对自己进行恶意中伤和人身攻击,损毁了自己名誉,要求判令曾勋和中国财富出版社:立即停止该书的出版发行,并销毁已发行的上述书籍;在国内知名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
曾勋:不是为了打倒孔庆东
昨日,曾勋透露,该案从去年底在北京市丰台法院立案,直到今年3月5日移至北京市海淀法院第一次开庭,未判决,目前正在等待近期第二次开庭。
“上高中时,我非常爱读孔庆东作品。”曾勋说,他2004年上大学后觉得孔庆东变得偏激,甚至有表演倾向,不像一个公共知识分子,很惋惜。
“为了跟曾经崇拜的英雄做一个了断,倒不是为了打倒孔庆东,更想梳理曾经的知识分子后来为什么分化,变得犬儒主义。”曾勋解释写作初衷,并坦言没见过孔庆东,所写根据公开资料而来,可能给人一种流于表面的印象判断。
曾勋却认为,该书并非严谨的学术文章,书中将孔老师比喻成丁春秋,只是写得好玩。“应该不算诽谤吧?还不至于算人身攻击吧?”他自称,3月5日前曾给孔庆东发了邮件,想与他见一面,不过未能如愿。
■法律专家
有诽谤诋毁的倾向
身为律师的网友“天圆地方赵永煊”称,案子应该没那么严重,也没到那个高度。主要涉及正常的文艺批评应该“批”到什么程度,“文艺批评”与“侮辱诋毁”之间的界限如何。
武汉大学法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常的学术批评,在用词行文上应冷静谨慎。作者一旦带有个人情绪,其行文用词中不难分辨恶意或善意。“流氓文人”、“文化傀儡”等都是明显的贬损词,该书用这样的词来评价孔庆东,超出了学术批评范畴,带有明显的人身攻击、诋毁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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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卢欢 陈智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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