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朱昌俊
新华社就2月份热点新闻进行追踪调查显示,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垮塌事件责任认定结果未出,案件尚在积压;山西洪洞水库坝体坍塌事件群众损失正在赔付。其他热点事件也都在调查中。
感谢新华社的记者,能在3月尚未结束之际,就让已经淡出公众视野的“新闻”再次回归——尽管它们大多还没有给公众带来好的消息。事件的处理的确需要时间,但较之于太多类似的“正在调查”的结论,公众已很难将之视为正常的调查所需要的时间。这个担心,在新闻背后的跟帖中已展露无余。
热点事件直接对应社会矛盾的重要方面,反映的是政府和官员在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上的成效。总的来说,一个社会存在很多没有下文的新闻,社会治理定难称成功。从这个角度看,新闻变烂尾的现象,就是社会治理的一个观察面。
一些热点事件,事发之初,各方表现出“高度重视”,但一旦失去了舆论的聚焦,事件的处理往往跟着冷却下来。一部分涉事官员,对于曝光,显示出怯弱的心态,怕事件引发更大的关注,而在舆论面前慌了阵脚,还落个“低调”的印象。政府和官员行事低调,本是好事,但如果低调是以牺牲公民的知情权为代价,那就有失职之嫌。还有一些事件,因为责任的牵涉面广,调查也就止步于相应的层级。甚至不乏有连带责任的官员就是调查的主持者,这样的热点事件也就难得有令公众信服的结果。
别淡看这些被拖延的新闻。它们尽管可能会随着时间消失在公共视野,但之于人心和社会的负作用,却从不会离场。小的方面,它可能难以遏制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大的方面,浪费了社会前行的纠偏机会。法律方面的新闻烂尾,就是法治之殇;腐败举报的烂尾,就是反腐之殇;突发事件的烂尾,就是真相之殇……而这些,正是一个健康社会不可损伤的肌理。
事件的调查被拖延,长此以往,社会对于一个事件所需调查的正常时间也将失去耐心,连“寻求公正”的时间,公众也不愿等待。当社会事件的“真相”不被期待,政府与社会也就丧失了互动和对话的机会,变成自说自话。比如,一些公民以个人名义向相关部门申请某个方面和某个事件的信息公开,能“如愿以偿”的,就不多。为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违的信息封闭,甚至止于各种“神回复”而继续封闭?在这样的“对抗”中,政府的公信,整个社会的信任又如何培育?
社会事件的处理受阻,意味着该还原的正义可能迟到,该被问责的人依然安好,受伤害的个人依然受着伤害。如果引发全民围观的热点事件,尚不能水落石出,那些未被新闻关注的“小事件”的解决状况,又怎能让人抱以信心?
如何看待热点事件的这种命运?有声音说,媒体要负有一定责任。不错,媒体天然具有舆论监督的职责。但也别忘了,媒体一般只对新闻负责,当新闻成为旧闻,而新的新闻不断发生,媒体难以维持对旧闻的持续敏感和热情。社会进程的记录并不能只靠媒体的“不健忘”,正如正义和真相的兑现,不能只靠媒体去盯梢。是时候打造整个社会的“备忘录”了,这个备忘录,不仅仅是记录,而是让每一个公民在每一起社会事件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都能被保障。这个权利,不只关乎一个真相,而是关系到政府与社会如何从互相设防,变为社会进步的合力。让更多的公民成为社会进程的参与者和纠偏者——这是最好的,防止“健忘”的力量。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