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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籍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

2013-03-31 06:34:4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昨日,北京、上海和重庆三地贯彻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细则纷纷出台。北京市从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等7个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政策措施。上海出台六项实施意见,巩固该市房地产调控成果。重庆则“调控”多于“限管”,当地政府将继续坚持目前已经在实施的各项举措。

北京

骗购家庭5年内

不得在京买房

北京的调控细则要求,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自3月31日起,北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3月31日起,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海

强化审查

离异人群贷款资格

上海的调控细则要求,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细则还指出,税务、房屋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

细则还要求加强市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审核等规定。对预销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房屋管理部门管理指导的,可暂不予受理销售方案备案、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重庆

暂停发放

第三套房贷款

重庆的细则要求,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出现上涨过快、上涨幅度超过房价控制目标时,可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细则还要求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对在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房、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二套)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征收房产税;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加强预售管理,对报价过高、涨幅过快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据新华社、中新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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