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熊志
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再审程序对10年前杭州发生的一起“5·19强奸致死案”进行审理,因证据不足,被告张高平、张辉叔侄俩被宣告无罪。28日晚,浙江省公安厅在官方微博上致歉,并表示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
十年沉冤终昭雪,张氏叔侄背负的本不属于他们罪恶,终于卸下。但冤案对公民积久日深的伤痕,比正义的迟到更为沉重。也正因如此,张高平虽解脱了,但他的解脱带着无法磨灭的怨愤,以至于他从“不想追究”到突然改口“永不原谅”。此时此刻,他的解脱与怨恨,交织成了一股复杂的情感,这情感只属于他自己,属于一个被冤屈伤害,而又被正义拯救的普通公民。
正义可能迟到,所幸,这次没有缺席。在接受采访时,张高平表示,他始终“没有接受命运”,始终“没有失去过信心”。十年的关押与隔绝,未能摧毁张高平对正义的坚固信仰,这是时代的幸运,却也是不幸。对正义的信仰是社会前进的动力,但对一个公民来说,这个代价无异于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这种沉重感,并非源于十年光景只是毫无希望的漫长等待,恰恰相反,而是源于正义多次擦肩而过——如果2003年不存在刑讯逼供和“狱侦耳目”的不当使用;如果2004年死者指甲里的DNA鉴定能够得到法院重视;如果2005年,勾海峰案出现后公检法任何一个部门想到去复查比对DNA;如果2008年袁连芳浮现,浙江省检察院接受了新疆的检察机关建议而及时撤诉……如果这些“如果”都成为现实,司法纠错将会更及时,正义可以来得更早些。
现实不是想象,历史没有如果。张氏叔侄案的最大纠结,也在于此。司法审判机制理应以追寻正义为最终目标,却又放过了如此繁多的抵达真相、捍卫正义的机会。这一切,再一次印证了赵作海式冤案的办案逻辑和审案思维:口供定案,刑讯逼供,破案心切,“疑罪从无”原则的缺失,公、检、法分工制衡机制不合理,等等。真相大白的机会多次流失,无不暴露出司法体系的不够健全。可以说,十年冤狱的造就,并非缺乏纠错的线索和机会,而是司法体系缺少对公平和正义的呵护力度和能力。
在疑窦丛生的地方,真相被无视和搁置,以致无法及时还原,这首先源于对正义缺少足够的敬畏。也正因为缺乏敬畏,张高平案一开始就埋下了悲剧的伏笔,使案件沿着错误的方向运行,直到十年之后才重回正义轨道。十年后,张氏叔侄冤案平反之时,人们回顾此案,或许会诧异于此案存在的显而易见的谬误。不管如何理解案件,有两点是基本共识:一是司法正义是社会正义的底座,一旦司法防线出现漏洞,任何人的命运将随时失控,而失控之后的救赎,代价将会十分沉重;二是司法审判必须有一套自我的纠错机制,怀着对真相的审慎与节制,以正义的方式来捍卫正义。
张高平案,不少律师称必将载入司法史。张氏叔侄冤案的平反,不止显示了小人物的命运多舛,更揭示了一个时代的通往正义的坎坷,喻示了司法公平是追求正义的必由之路。因此,张高平的“不原谅”,不只是一个公民的正常表情,不只是他舔舐伤痕的独特方式,更应是一个时代应有的司法价值:司法审判不应原谅和放过每一个错误,更应该有自我认错和纠错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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