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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受理首个个人“卖电”业务

2013-04-05 07:12:4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天津滨海供电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受理了首个个人“卖电”业务。

目前,天津滨海新区居民上网“卖电”价格,暂执行天津地区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统一标准为每千瓦时(度)0.4118元,略高于发电厂电价。

据了解,这户居民在自家空间内安装了自发电设备,并通过了电力部门的核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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