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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神探”的生成机制比追责更重要

2013-04-09 02:39:0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张家叔侄无罪出狱后,“神探”聂海芬成为舆论声讨的靶子。从张高平一案的曲折过程来看,“神探”也是冤案的受害者,从她被各种值得怀疑的数据捧上神坛时,“神探”已再非神探。而制造“神探”和冤案的,正是同一种司法生态。

■ 本报评论员 朱昌俊

随着“浙江叔侄奸杀冤案”真相的水落石出,侦办此案的“浙江神探”聂海芬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人物。日前,浙江省政法委已成立调查组,彻查聂海芬等该冤案的侦查、起诉、审判等全部司法过程中的涉案人员。

尽管目前并未证明,聂海芬有意制造冤案,但作为案件侦查阶段的主要负责人,难辞其咎。但是,在追责一个冤案个案责任人的同时,我们更需要反思,到底是什么样的司法生态造就了制造冤案的“神探”一干人。

2007年,一篇有关“三八红旗手”的宣传文章《鉴证实录:一个与死囚对话的现代女“提刑官”》,称聂海芬“使得该案最终在没有完整口供的情况下,运用证据认定作出终审判决。该案成为杭州市第一起零口供判决的经典案例”。从这个表彰中不难看出, 张高平案虽然最终被证明是冤案,但在彼时却是塑造“神探”的一部分。

“零口供”,当然也可以破案、判决,但对证据和推理的要求更高,检方对公诉人提出的诉讼,也更为审慎,法院的判决,更需慎之又慎。这个“没有完整的口供”的“经典案例”,是否引起检方的足够警惕?一份彼时关于聂海芬的宣传稿,或可让人一窥究竟:“聂海芬的业务能力不但得到了全市公安同行的认可,还获得了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业务处、庭的肯定……‘经聂海芬同志把关的案件,我们信得过!’”在这里,“神探”已不仅仅是聂海芬的职业荣誉,更是获取司法信任甚至是豁免质疑的一个通行证。难怪,在张高平叔侄二人口供一再反复的情况下,检方和法院仍采纳了公诉方的意见。

聂海芬被封为“神探”,不知始于何时。“杭州市公安局自1960年以来唯一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女民警”,“近五年来牵头主办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无可否认,这样的官方加冕多少给聂海芬纠正错案增加了心理负担和障碍。事实证明,办案人员在当时并未穷尽一切侦查手段,如命案现场高速公路的监控,这一项对于还原案件真相极为有利的证据,侦查人员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查看。一个漏洞百出的案子,竟“从快”了事。

聂海芬的“神探”光环,在案件中,获得了公检法三方的信任。先是临危受命,再是案件侦查获得检方和法院的一致认可,最后,案件被树立和标榜成“经典案例”。整个过程,似乎陷入一条被事先预设好的以“神探”为主线的发展逻辑当中,一个“神探”的声誉支撑起案件中的司法公信。

在司法体系中,公检法三方本应互相监督和制约。在这起案件中,则在一个“神探”的帽子下结成了信任同盟。正是在这种司法生态下,被塑造的“神探”,不再是对办案人员的激励,而成了用来替代程序合法和司法正义的工具。因为“经聂海芬同志把关的案件,我们信得过”,它是节约司法资源的一个手段,而走捷径的代价,却是让无罪者蒙冤,让国之重器威严扫地。

张家叔侄无罪出狱后,“神探”聂海芬成为舆论声讨的靶子。从张高平一案的曲折过程来看,“神探”也是冤案的受害者,从她被各种值得怀疑的数据捧上神坛时,“神探”已再非神探。而制造“神探”和冤案的,正是同一种司法生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起调查的重任又落到当地政法委的肩上。政法委能否突破在冤案制造过程中,公检法一同沦陷的困境,仍有待观察。一个令人担忧的细节是,从冤案大白至今,当事人聂海芬仍未现身,这之中又有何隐情,更值得深究。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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