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刘仕华 (广东 法官)
备受关注的湖南永州“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一审宣判,唐慧败诉,再次引起公众的普遍质疑,再次把劳教制度推向风口浪尖,司法的公信再次受到民意的挑战。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对公民自由的剥夺只能由法律为之,一切法律事务均应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这些基本的原则早已被现代法治理念与实践所认同。劳教制度以行政条例规定,以行政手段行使,未经司法审查未提供司法救济,既无宪法之依据,又违背权力之制衡。劳教制度已经不是打个补丁堵个漏洞的问题。值得欣慰的是,高层已经抓紧制定改革的方案,未来值得期待。
缺乏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绝不意味着司法无所作为。在个案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利益、权利、价值的平衡,对观念、论点的评判,对民意、民情的回应,传递出法治的精神、法治的理念。本案的审理,如果永州能够摆脱各方面的干扰,唯事实、证据、法律定案,不会发展至此;如果永州能够经由个案审查,论证劳教制度的各项弊端,呈报最高法院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也可能在法治史上留下重笔。
没有赋予人民法院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权力,地方化的司法权设置,行政化的司法运作机制,注定了唐慧案必将异常艰难。
司法不可承载之重又何止唐慧案?考察一些地区的司法现状,外部,按行政区划设置各级法院,司法管辖区域从属于行政管辖区域,组织、人事、经费、装备均由地方负责,法院缺乏独立的空间。内部,行政权与审判权不分,审判执行、行政、后勤人员编制、待遇、考核、升迁不分,等级分立的职级结构框架下,功能交错,审判行政化,按职务高低分配案件决断权,法官为了行政级别沿着科层阶梯艰难攀爬。外部干预、诱惑,内部束缚、管理,都是必须正视的问题。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守望正义、护卫国法”是司法的操守,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公信是司法的生命,“保障公民权利、捍卫法律尊严”是司法的职责。应该重新建构符合司法规律的权力架构、运行机制,经由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处理,经由每一份裁判承载的理念,经由每一个法官的职业操守、职业道德,向公众传递法律的力量、理性的光芒,培育公众对司法的公信、对法律的敬畏、对法治的信仰。
强权攫取司法的生命,资本腐蚀司法的灵魂。如果为强权铺垫,为资本背书,司法终将走向不归路。当公众的合理诉求不被尊重,当公众的法治信仰被彻底击溃,当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被摧毁,别再问谁是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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