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刘昌海(河北 教师)
湖南省委宣传部22日晚通报,广受关注的湘潭“火箭提拔”27岁副县长事件已有调查结果,结果称徐韬提拔过程没有严重违规,同时对六位相关干部进行处理,通报中未见对徐韬本人的处理决定。(4月23日《新京报》)
在破格提拔过程中“没有进行会议推荐”、没有“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未严格履行推荐和考察程序”,原因不外乎有两点:一是相关人员不懂这些程序,二是不想走这些程序。但组织部门的领导不可能不懂组织程序,否则他们就是不称职;而如果经办人员从主观上故意规避组织程序,显然就是在“人为操作”。
如果真的是组织部门发现了一位百年不遇的人才,理应光明正大地履行组织程序,而不应该藏一头盖一脚,遮遮掩掩。程序的不当不可能得到结果的正义。既然破格提拔需要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就存在批准与不批准两种可能;对待提干部的推荐和考察,也存在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结果。如今这些程序连过场都不走,当事人直接就成了副县长,这程序的瑕疵不是一般的大,人们有足够的理由对这次提拔的公正性进行怀疑。
正像湖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龚永爱说的那样,既然“办手续”的官员因“火箭提拔”事件受到处分,说明对徐韬的提拔任用有违规,“只处理相关官员可以认同为只对部分错误予以正视和纠正”。这一处理是“救火式”的,而非从根源上对制度本身进行反思与修正。
用人公平、机会均等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谁要是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就是违反了社会公平,本身就是严重的违规。因为一个人的提拔处理了从组织部长到副部长等六位相关干部,有关部门还说“无严重违规”,这是站不住脚的,恐怕也难以被公众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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