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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机制别沦为应付舆论的手段

2013-05-06 02:37:5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马涤明(内蒙古 职员)

近年来,针对突发事件之后的官员问责机制广受关注。公众在称赞多个地方政府积极回应、快速问责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质疑:针对涉事官员的处罚是否真的行之有效?高调问责之后后续追责杳无音讯、问责官员免职后调任其他职位等情况多次出现。比如陕西白河县原县委书记郭德林因豪车事件被免职后,旋即出任安康市卫生局局长。(5月5日《中国青年报》)

问责机制沦为应对舆论的手段,根本原因在于监督机制不尽科学。以白河县豪车事件后原县委书记异地为官一事来说,最后等于是“内部处理”——既不考虑公众意见,也有违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从道理上说,违反规定的问责同样应该受到问责或纠正,但这个机制显然是缺位的——谁来纠正?现行体制机制下,具体操作只能由上一级政府或部门进行,也就是体制内部运作,难以确保公开性和中立性。

如果公众意见分量足够,可以左右官员问责,异地为官、闪电复出等情况肯定不容易出现。也正因如此,公众监督才成为现代社会的通行政治原则,公众监督,就是赋予人们将权力关进笼子的能力。问责沦为过场,免职成游戏,本质问题是权力没有关进公众监督的笼子。这就是体制内自我监督的弊端。

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认为,目前的监督机制主要是同体监督,同体监督可能失灵,可能装聋作哑;反腐要治本,必须改革权力结构,并建立异体监督为主的机制。专家之言,点中了问题的要害。异体监督机制不能建立,监督无力与问责游戏的问题便很难根绝。

与问责游戏现象相伴的是公共事件“热回应冷处理”,很多事件最终“断头烂尾”。这些问题实际上如出一辙,都是监督机制不够刚性的结果。不管是问责机制虚化,还是“热回应冷处理”等问题频现,最终为之埋单的都是政府公信。这种现象越多,政府公信便愈加不堪,老百姓也就很难转变“老不信”的惯性思维。

更严重的问题是,问责弱化给官员释放了错误的信号:违法乱纪成本极低甚至是零成本。比如超标配车问题,之所以“你方唱罢我又登场”,很大原因是违纪官员心里“有底”,对违规操作有了一种极低的风险预期,从而消解了规则的约束力。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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