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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死飞”回归场地,远离道路

2013-05-07 02:20:5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张枫逸

绚丽的色彩,简约的车身,没有传统的刹车装置,刹车只能依靠脚踏,这种名为“死飞”的自行车,逐渐在南宁市流行起来。市民对这种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产生了担忧。交警部门表示,“死飞”属于场地特技车辆,根据相关规定,不能骑上路,但监管有难度。(5月3日《南国早报》)

“死飞”因其外形炫酷、色彩斑斓,备受年轻人的喜爱。然而“死飞”没有刹车装置,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很容易出现意外。今年3月16日,福建漳州一位骑着“死飞”的13岁女生就被一辆飞驰而来的私家车撞飞,不幸身亡。随后,福建省开始加大管控力度,严禁“死飞”上路。

相比之下,更多地方的监管仍处于“观望”态度:一是侥幸心理,“死飞”远未普及,玩家相对较少,相关部门可能睁只眼闭只眼。二是畏难情绪,“死飞”属于非机动车,无需上牌照,一些执法部门可能担心监管有困难。

我国《道路交通法》明确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纵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死飞”上路,是一种极大的疏忽。虽然“死飞”玩家不多,可是他们可能造成的交通隐患却不容小视。再者,不能上路的“死飞”如今招摇过市,容易让更多人群起而效之,特别是追求新鲜刺激,又缺乏专业训练的年轻人。

一言以蔽之,“死飞”已经“过河”,监管不能再“摸石头”。相关部门应该严格依法监管,在“死飞”骑行时间较为集中的上学放学、夜间、周末等时段,有针对性地布置交通管理员或交警实行专门查纠,依法教育或处罚,避免危险发生。

除了道路监管,还可以从“死飞”生产、销售环节做好源头管控。对此,工商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

当然,堵不如疏,“死飞”本身并无原罪,年轻人追求炫酷、彰显个性的心理也无可厚非,相关部门在禁止“死飞”上路的同时,还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死飞”爱好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适合的地下通道、空旷广场等场所骑行。只有让这种场地自行车回归场地,远离道路,才能让街头文化和交通安全并行不悖,相得益彰。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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