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李劭强(江苏 教师)
针对有媒体曝光“万宁某小学校长带4学生开房一中年男子带另2学生开房”一事, 万宁市教育局于13日上午召开党组会议,对涉嫌“带学生开房”的该市某小学校长陈某某做出免职处理决定,同时已派出心理辅导老师对涉事6名小学生进行一对一心理辅导。两名涉嫌“带学生开房”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该市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调查。(5月13日 南海网)
这无疑是让人震惊和愤怒的新闻。震惊于受害者是小学生,她们是如此稚嫩和脆弱,却被无情摧残;愤怒于做出这种事情的是小学校长和政府官员,他们是如此无耻与堕落,扮演与身份相反的邪恶角色。一个是为人师表者,一个是为民公仆者,以教育人,以服务人,反而践踏了道德的底线。
有人会说,做出这样事情的只是几个变态者。话虽这么说,但难道我们其他人就没有责任吗?社会应该有最基本的理念:给予孩子最好的保护,别把孩子置于危险的环境中。我们必须追问,校长为何能轻易带走6个小学生,班级的老师有没有尽到责任?当这6个女孩被带到宾馆时,经营者有没有问清楚?还有,当6个女孩失踪时,相关部门是否在第一时间寻找?
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事件都可能发生。我们能做的除了反思社会道德之外,还要保护我们的孩子。这种保护不单单指向新闻中的几个受害者,它指向所有的孩子。孩子是弱势的,若没有一种观念上的重视和制度上的保护,孩子就可能处于危险之中。这种保护需要的是耐心和爱心——我们是否把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否看到了孩子的弱势,是否用心地预防过各种对孩子的危害?就像此前,英国一个曾性侵儿童的人,竟跑到中国做教师,有关部门是否仔细审查过信息,是否意识到孩子会面对什么样的人?
任何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但也有其必然性。我们必须思考,价值观念怎么了。同时还要想想,我们是否已经形成了共识,已经筑起了制度,把孩子放在最安全的情境中。不论如何,对孩子的保护,应该在伤害发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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