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朱昌俊
随着“反对浪费”呼声渐高,作为当年公务接待的一条标准,“四菜一汤”屡屡被基层干部群众所提及。然而,媒体走访多地发现,由于缺乏刚性细则和可操作性,“四菜一汤”逐渐出现标准走样现象,并未对遏制公款大吃大喝起到应有效果。
有资料显示,“四菜一汤”成为公务接待标准,最早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上海。后因为标准不明,执行走样,几乎被看作一个笑话。此番媒体对基层政府“四菜一汤”执行情况的调查结果,丝毫不令人意外。
关于公款吃喝、公务接待的规定、禁令一直不少,但不争的事实是,这些年公款吃喝和公务接待的乱象却没有明显改观。中央提出“八项规定”后,一些豪华餐饮机构的业务量应声而下。但目前,隐蔽化吃喝现象又被曝出,公款吃喝似有回潮之势。说白了,相关政策的执行一直未能迈出“走样”的魔咒。
类似“四菜一汤”的标准不少,如一些地方规定中午公务接待不能用酒,等等。基本上使得规范公务接待从表面上变成了教官员怎样吃饭。在实际接待中,这样的标准差不多等于“段子式”存在。之所以如此,根子或并不在执行的问题上。如“四菜一汤”这一标准本身就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不切实际:一是,上级官员来了,地方敢于以“四菜一汤”招待吗?二是,“四菜一汤”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标准,盘子里能装什么菜却是自由发挥。所以,不但未能兑现规定的初衷,反倒为光明正大的走样提供了机会。政策的严肃性荡然无存。
有人说,要杜绝“四菜一汤”被异化,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菜单。话虽如此,但即便令公务接待“照单点菜”恐怕照样会走样。一个颇值得关注的例子是,前不久泰州一位官员公开吃喝,遭遇群众现场围观,令官员不得不“跪地求饶”。这种方式虽涉嫌“人治”,也无常态化可能,但它显示了公众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其实所谓的政策走样,除了标准模糊的问题,关键还是政策中没有明确监督者,特别是外部监督者的地位。
关于设立监督者的问题,最主要是要保障每一种政策执行的公开性。这种公开,首先是对于违规现象,任何人都享有举报和监督的权利,且监督力量不会被轻易化解;其次,规定执行结果要公示。以公务接待为例,按照国外通行的有效做法,每一笔公务接待情况,公开程度需细化到时间、地点、菜单。这个时候,政策执行的主动权就完全掌握在公众的手里,官员只能倾向于“从善而为之”,并以此树立清廉形象;没有这种公开,主动权在官员手中,“四菜一汤”变为“自己配方”也就再正常不过。至于从“三公”总量上控制公务接待的费用,公开也仍是前提。
任何一项政策,如果只有权力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而不能确保横向的外部监督,不但监督成本较大,且难以避免政策执行一级一级打折的情况。特别是在公众监督意识勃发的今天,一切政策的制定,都不应该再止步于权力系统内部的“喊狠话,严标准”,而是要让公众看到切切实实的监督权利,否则不但不能保证政策的执行力,也难以让公众对乱象的改观树立信心。
一般情况下,说到某种制度走样,人们都会习惯性把反思目光放在执行上。但实质上,一项政策如果能被轻易地或大面积地走样,只能说政策制定本身就存在问题。一个合理的政策,如果不能保证外部监督力量的存在,只能沦为文字游戏。“四菜一汤”标准的走样,就应该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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