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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宜黄雷语要超越话语批判

2013-05-20 01:35:5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熊志

人们可能会对李昌金感到陌生,但不会陌生于曾引发轩然大波的《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一文。两年过去了,宜黄自焚事件逐渐淡出公众视线,但“没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人人都是强拆的受益者”的著名论点,却成为强拆乱象背后的代表性思路,在历次强拆事件中为公众所重新提及、批判。在剑拔弩张的嘴仗平息之后,南都评论记者近日找到了该文作者李昌金,重新探讨与思考文章中的一些说法。

李昌金这次重新谈拆迁,立场并没有变,他再次强调强拆的必要性,以“强拆式发展”为媒体过度渲染、农民“被上楼”只是噱头等,来佐证城市化以及拆迁的合理性,甚至提出“没有1%的强拆,就没有99%自愿拆迁”的论点。

不好对李昌金做诛心之论。实际上,他在强调“没有1%的强拆,就没有99%自愿拆迁”时也是以“法治社会”为其背景。而且这些论点之外,他也表达了官民之间应当达成谅解、应强化村民自治、政府应克服教条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观点。由此观之,李昌金关于拆迁的论述,很难说是在作违心之辩,与其简单冠之以“土匪思维”,倒不如说他的确击中了一些很有针对性的现实。

即便在拆迁血案教训丰富的当下,李昌金点破的拆迁理念,依然存在。在对公平与效率的处理上,“效率为王”的发展思路,依旧表现在GDP压到一切、不顾成本大拆大建、强拆手法花样迭出等方面。赋予拆迁乃至强制拆迁正义性的,往往不是公民福祉,而是地方发展大局。这决定了拆迁中官民对话,往往一开始就处在不同的逻辑层次上:民众固然想从地区发展中受惠,但更想要确保作为个体的权利处在完整的保护状态下;而以大局观包裹的拆迁思路,往往得压制部分个体的诉求,为地区完整的利益服务。两者目标指向不同,决定了对话合作的艰难。

就长远来看,每个个体的福祉,其实也是地区整体利益不可或缺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先照顾个体的利益,还是先从整体着眼,平衡的关键在程序、对话、博弈。所以一些地区“发展淹没个人”的强拆思路,湮没的是个人福祉,更是个人参与的权利。当一个公民对于地区如何发展获得了完整的话语权,能够对拆与建发言;在成为被拆迁者后,能够平等地与政府和开发商博弈;当对话无法达成共识时,依然有着顺畅的司法救济,这种情况下,政府、开发商与拆迁者之间不会天然对立,矛盾不会轻易激化。

遗憾的是,一些地区的发展模式,确实处在李昌金所称的“压力-控制型管理体制”下。发展的压力被层层分解、层层加码,以至于发展被等同于城市化,城市化被等同于拆迁,拆迁被等同于与被拆迁者的谈判,谈判被等同为讨价还价,谈得拢就拆迁,谈不拢就强拆,中间的程序、对话等系列环节被省去了。以至于多数人眼中的拆迁矛盾,就如李昌金而言,只是“被拆迁户希望获得三倍、五倍乃至十倍的补偿与地方政府通常只肯一至三倍补偿之间的矛盾”。

公平与效率、个体与集体的冲突,往往正是对发展的窄化理解所孕育的。对发展的窄化理解,导致了发展道路的窄化、单一化,又导致了在拆迁这点上对于拆迁矛盾的窄化和单一化,最终导致发展上的一刀切:要么切除个体利益,要么切除整体利益。正因如此,我们反对李昌金的雷人观点,但若反思只是停留在观点的批判,甚至对其个人做诛心之论,而非思考发展模式的异化,宜黄自焚事件血的教训很难说已得到珍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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