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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不合格 居民可拒付电费

2013-05-22 03:46:1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电力设施和供用电管理规定。电表未经检定合格的,用户有权拒付电费。

为防修好的路反复开挖,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与电力设施布局须相衔接,预留电网用地。重大项目与电力设施要同步审批、同步建设。

电力企业提供的电表应经质监部门检定,未经检定合格的电表,用户有权拒付电费。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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