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青海大通548名学生“营养餐”食物中毒;广西都安400余名小学生喝“营养餐”牛奶腹泻;云南富源某小学给学生供应发霉面包做营养餐……短短一个月内,多地接连曝出学生“营养餐”食物变质、中毒事件。接连曝光的“问题餐”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和质疑:一边是食物变质,另一方面是营养缩水,“营养餐”究竟营养了谁?
三块钱营养餐屡打折扣
《国家营养改善补贴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专项资金是孩子们的“吃饭钱”,必须保证每一分都用到孩子身上。但由于被挤占挪用,一些地方营养餐变得“廉价低质”。
“3块钱全部补给孩子们,食堂就办不下去了。”安徽山区的一名小学校长坦言,“国家拨付的是孩子们的吃饭钱,食堂人工费用、水电燃气等日常开销,都要从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补助里挤出来。”
除了学校要“从牙缝里省出食堂开销”,企业又在3块钱上“宰了一刀”。
2012年,广西百色市那坡县部分学校被曝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经调查核实,3块钱中,供应商的利润占0.25元,物流配送费用占0.7元至0.8元,真正吃到学生嘴里只有2元左右的食物。
“营养餐不能降格变味”
因为食用了学校发放的营养餐,青海省大通县女子完全中学学生马金兰和县里其他547名学生食物中毒。
引发此次中毒事件的学生餐供应企业竟然是经过四次招投标确定。虽然目前结果尚在进一步调查中,但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样的招标“严”在哪里?
“营养餐不仅要让孩子们吃得饱,还要讲究营养比例,不能降格变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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