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可不可以和应不应该

可不可以和应不应该

2013-05-28 02:30:5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花猫子

近日,钱钟书的书信手稿即将被拍卖一事炒得沸沸扬扬。这个事件完全走商业路线,拍卖方首先是公布部分“劲爆内容”大肆宣传,后又有“收信人”李国强闪烁其词,慌称不知,拍卖公司三缄其口,拒绝采访,一方面加深了神秘感,另一方面,也防止闹得过犹不及,都是一种策略。

其实就其爆料的内容来看,算不得什么,所谓鲁迅传记未谈及朱安,只和传记的作者有关,和传主无涉,且钱钟书这样谈,没对鲁迅有什么降格,反而显得较为公正客观,充满人性关怀。谈论红楼梦的英译本,那也是个人标准趣味,备为一说。且文中多为钱氏幽默,玩笑口吻。

但此事的症结,在于未经过写信人及其家属的同意,以售卖的方式,向外界传播信件信息。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原则与底线。了解钱杨夫妇、读过两人文字的人都知道,他俩都对世事有一种从容达观,也有一份沉默保留。他们学识深厚、修养玄韵,这让他们能够看透人间,看淡风雨。他们对他人人品有狡黠的一瞥,对他人文品亦有隐秘的一笑。但同时,不论是知识积累还是人间经验都让他们相信“个人臧否不足为人所道”。

所以,他们的文章,通常要花很大力气才能读出其蕴藏的真意。然而,信件却不同:其建立在个人信任的私人性和随意性之上,或许可以听到些痛快话。但是,作为埋藏而坚守个人意见的选择,这些信件无论是否无可置疑,都是他们对于时代筑起的最后防线,意义等同于私密日记。

渴望窥探是人类的正常心理,但是作为现代公民,也许我们更应当学会尊重个体的意见。

法律是既成的社会准则、说的是“可不可以做”的道儿,而伦理是的个人条约,说的是“应不应该做”的理儿。在这个事件上:法律上的争论还在继续,但在伦理道义上,则无需再强行辩驳。在这个物化已久的社会,招摇过市,兜售那仅存的一点点信任,本质上加速了人的价值贬值。

书信书信,“书”是形式,“信”是根本。亲笔书信不仅是文字的排列和书法的表演,更是思想的负载、情感的交流和责任的寄托。假如,收信方觉得有公开的价值,写信方觉得有公开的必要,我们当然乐观其成,不是有所谓《曾国藩家书》为例?假如,写信方觉得没到公开的份上,收信方却弃信而不顾,不厌其烦,不惮其害,我们有理由为其羞耻。

实在不忍看到一贯优雅克制的杨绛女士,在一百零二岁高龄,还为那本该属于自己的物质与精神,诉诸法律。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