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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三公经费,晒晒更健康

2013-05-31 02:22:3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王石川 (江苏 职员)

教育部等中央部门均已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今年1月,曾长期关注乙肝歧视问题的上海交大在读研究生雷闯,先后向全国113所高校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信。截至29日,已有40所高校回复雷闯,其中仅成都大学公布了2012年的三公经费决算及今年预算。(5月30日《新京报》)

向高校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信,彰显了一名在读研究生的权利精神。正所谓“扫帚不到,灰尘不掉”,不少时候正是民意监督意识高涨,才推动权力运作公开透明。遗憾的是,雷闯的一腔热忱换来的是尴尬,仅有成都大学在官方网站上详细公示了2012年的经费信息。

高校该不该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答案是肯定的。教育部2010年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高校公开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等信息,这里面包括三公经费。即便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附则的要求,“教育、医疗卫生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应公开相关信息。

高校经费来源主要有三种渠道:政府拨款、市场筹措和学术项目。对纳税人、捐赠人、公共财政负责,就应该公开三公开支在内的经费使用情况。公开,才能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公开也才能压缩腐败的空间。实际上,一些高校在三公方面存在的问题比机关还严重,高校的三公经费必须要接受学生、教师以及媒体监督,并对违规者问责。眼下的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在这种语境中,需要回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的共识上。

面对仅有一所高校公布三公预决算的困局,雷闯很失望,同时表示会坚持申请,并说“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非常态,高校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应从不合理的状态回归到正常状态,这是个趋势”。这种不屈不挠的韧劲值得激赏,但也让人颇不是滋味。推动高校信息公开,仅有一个雷闯还不够,雷闯显得有些落寞而孤独,应有更多的力量一起推动,比如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介入、督促,甚至对违规者依法问责。

高校应该是个正派的地方,作为教书育人之所更应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温家宝曾在教育部“阳光治校”工作报告上批示:“学校应该是个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充满正气和阳光的地方。”清正廉洁来自阳光的投射,来自舆论的监督,也来自制度的约束。从公开三公经费开始,才能逐渐取信于民,也才能有效遏制腐败孳生的土壤。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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