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评论员 陈智富
资本逐利,不应成为企业的唯一追求;在逐利过程中不遵守游戏规则,诚信缺失,生意也难以做大做强,不管是否有政府补贴,终要被市场和用户抛弃。
近日,本报记者暗访发现,武汉市白沙洲农贸市场竟有批发商在加工分装普通的生姜等,然后贴上“如意情”驰名商标,送往“如意情”在武汉的净菜配送公司。而贴标后的普通大蒜进入超市后的价格暴涨。
昨日,宣称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产业链的如意情公司董事长陈珠凉回应承认从市场补货贴标。目前,武汉部分超市已下架如意情姜蒜,省绿色管理办公室也表示将介入调查依法处理。(详见本报5月31日A06、6月1日A03)
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公众无所适从,不得已选择大品牌,希望价高质能优。然而,如意情鱼目混珠之举,却摧毁着消费者的信心。
如意情集团是全国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生产经营各种净菜的生产销售,据其官网称有17个品种被认定为A级绿色食品。
如意情从批发市场进货贴标后,以更高的价格销售,这种行为属于企业不诚信的表现,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陈珠凉董事长解释,“产品在缺货的情况下,我们会有一至两成产品通过批发市场补货。”“任何一个商品的生产都是不足的,都会在缺货的时候从市场上补货。”
这种回应,让人瞠目。市场缺货,不是“以次充好”的理由。即便企业从批发市场补货,也要明示产地和来源,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资本逐利,不应成为企业的唯一追求;在逐利过程中不遵守游戏规则,诚信缺失,生意也难以做大做强,不管是否有政府补贴,终要被市场和用户抛弃。
视信誉为儿戏,在危机处理上,使用“捂盖子”的“手段”,显然会让企业在危机中越陷越深。
加强管理,尊重市场,尊重顾客,商业文明才会有底线。因此,法律惩治的关键在于提高企业犯罪成本,“帮助”企业排出“毒素”,或者断了“放毒”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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