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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被踩头商户:道歉信是我发的

2013-06-15 01:13:5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此前曾否认写道歉信; 城管局将“暴力执法”改成了“肢体冲突”

据新华社电 近日,延安城管“跳脚踩头”事件中的受害者发表公开信表示,“打人事件”中自己也有责任,并向公众道歉。随后有媒体报道称受害者刘国峰否认曾写公开信,并表示内容并非本意。前日,记者再次采访刘国峰,他表示道歉信是自己发布的,但城管把“暴力执法”改成了“肢体冲突”。

当事人称双方达成共识后发布

6月13日,记者就此事独家采访了双方当事人。受害者刘国峰的“委托人”马某表示,公开信是他们和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协商达成共识,由她亲自执笔,众多骑友集思广益写出来的,在发表前经过受害者刘国峰同意,并由刘国峰亲自上传到百度贴吧。

马某表示,延安市城管局满足了受害者的三个条件,他们对处理结果也比较满意,因此他们愿意配合政府的工作。“写公开信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希望我们能够表达对处理结果的态度,并且征求过我们的意见;二是网友一直很关注此事,我们也想给网友一个明确的答复。”马某解释说。

延安城管更改了关键事实

名义上的“委托人”马某目前是一名实习律师。7日晚上,马某大约用了两个小时完成此公开信。

“虽然我们都觉得写得有些仓促,但是完全是按照刘国峰的意愿起草的。”马某说,“刘国峰在公开信中想表达三层意思,一是感谢网友、感谢所有帮助过他的人,二是对政府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三是给延安以延安人民带来的伤害表示内疚”。

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队长姬霖表示,写好之后他们看过原稿。在征求对方意见的前提下,把“暴力执法”改成了“肢体冲突”,然后交给受害者刘国峰过目。委托人马某也证实,除了此处改动外,其他均未修改。

刘国峰说,定稿后的公开信经过他认定,7日晚上11点多,现场注册账户,发表出去。

受害者此前曾否认写公开信

延安城管“跳脚踩头”打人事件后,6月7日,在百度贴吧“延安吧”中出现了一篇名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再次引起网友热议。发帖人声称是“受当事人刘国峰委托发布”。随后,有媒体报道称刘国峰否认曾写公开信,并表示内容并非本意。

对此,刘国峰回应,此前从未接受采访,也没有作出任何回应。他表示,“网络流言实在不懂,之前我没有作过任何回应,希望以后也不要干扰我的生活。”

据新华社

■ 回顾

6月7日

网传当事人发表公开信称自己有责任。

6月13日上午

被踩商户称没写道歉信,称城管局有人陪同,不方便说话。

6月13日 下午

延安城管局称道歉事件很蹊跷,正在调查。

6月14日

被踩者称公开信是自己亲自发布的。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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