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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出“萝卜”要带出“泥”

2013-06-17 02:32:3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晏扬(浙江 媒体人)

针对近日有网帖质疑湖南醴陵团市委书记易翔的升迁存在违规行为,醴陵市委高度重视,进行了自查自纠,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易翔团市委书记职务,按科员职务安排工作。(6月16日《人民日报》)

“高度重视”下的“自查自纠”,结果仅限于“火箭干部”本人被免职,拔出“萝卜”一点不带“泥”。如此“干净利落”的所谓查处,无法令人信服,更无以惩前毖后。

易翔确属“火箭干部”,她2010年大学毕业,当年考取湖南省炎陵县选调生。根据有关规定,选调生有一年的试用期,然而易翔的试用期还没过,工作仅半年就从炎陵县调回醴陵市任副科级干部。按照有关规定,非破格晋升科级正职,至少要在副科级职务上任职满两年,然而易翔第二年即被提拔为醴陵市团委书记(正科级)。

现在,即便是在醴陵市委的“高度重视”下,作为“火箭干部”的易翔依然实现了“软着陆”,只是被免职,还要继续做她的科员。这样的处理相当于:一个人盗窃他人财物,被抓之后只要把财物归还便可免于处罚;一个人贪污受贿,案发之后只要退回赃款即可无事一身轻,有些荒唐。

更重要的是,那些让易翔一路“火箭升迁”的部门和人员,明目张胆地违法违纪违规,难道可以无责一身轻吗?在此过程中,易翔的父亲扮演了什么角色,起到了什么作用?背后有没有见不得人的利益交换?退一万步说,即使易翔的父亲是“清白”的,但对于自己的女儿一路“火箭升迁”,作为醴陵市领导的他为何不管不问?他的党性和组织原则可以质疑。

易翔的父亲是醴陵市的领导,所谓“醴陵市委高度重视、自查自纠”,也近似于“老子查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是必然的结果。在某种意义上,虽然是以醴陵市委的名义进行处理,但如此处理结果,在本质上难免给人以官官相护的想象空间。

形形色色、并不鲜见的官员违规“火箭升迁”,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玷污了干部选拔制度的严肃性,制造了官民对立,损害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形象。完善制度、弥补漏洞当然很有必要,但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是起码要做到的。如果说一起起“火箭升迁”本身就是对干部选拔制度的玷污,那么一次次只拔“萝卜”不带“泥”的事后查处,则是对“火箭升迁”的纵容和鼓励,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二次践踏。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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