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浦江潮(浙江 职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透露,为了和国际上多数国家的做法相对接,人社部已建议国务院,在已有的试点基础上,将适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失业率。尹蔚民表示,调查失业率是各国普遍采用的统计方法,我国正在进行试点,并已试点较长时间了。(6月18日《新京报》)
失业率统计分为两种,一种是调查失业率,另一种是登记失业率。目前我国采用的是登记失业率,即城镇登记失业人数除以从业人数和登记失业人数之和,反映的是登记失业人数与适龄劳动人口间的比例关系。它的最大问题在于,由于很多失业者并不会到有关部门登记,所以登记失业率往往低于实际失业率,从而造成就业率“虚高”的假象。
我国一直采用登记失业率,与此前的计划体制有关。在那个年代,每个适龄劳动人口是否有工作,政府部门都了如指掌;反之,人们要获得一份工作,也是靠单位安排,失业者必然会去有关部门登记,所以登记失业率能够准确反映真实失业情况。而在当今社会,人们找工作不再依靠也没法依靠“组织”,很多失业者懒得去有关部门登记,所以登记就业率已然不合时宜,需要用调查失业率取代之。
调查失业率是通过抽样调查取得失业率数据,尽管调查数据与实际情况同样会有偏差,但它显然比登记失业率更为准确,因而更有价值。众所周知,失业率不仅是宏观经济的一个“晴雨表”,而且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虚低”的失业率或“虚高”的就业率,不仅会对政府的经济决策造成误导,也会阻碍民生问题的解决,损害百姓权益,乃至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对于失业问题,一度有所避讳,比如早年并没有“失业”之说,而是把失业说成“待业”、“待岗”。人社部向国务院建议公布调查失业率,想必正是清醒认识到登记失业率之弊,登记失业率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之需。从登记失业率到调查失业率,这一变化反映出的是求真务实的态度和作风,以及直面问题、努力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勇气。确实,我们宁肯不要“虚高”就业率的“面子”,也要真实失业率的“里子”。制定经济政策也好,解决民生问题也罢,都不能靠粉饰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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