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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罚单”是把双刃剑

2013-06-21 03:02:2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但纯(湖北 医生)

在山西省太原市坞城中路,很多违章停车的司机会收到一张特殊的罚单,单据上写的不是处罚金额,而是很有爱的四个字“下不为例”。19日记者从这名叫任建刚的交警处了解到,三年来,他已开具近万张这种“温情罚单”。(6月20日 《深圳商报》)

“温情罚单”不能理解为纵容违法,对于轻微违法,任建刚开具无罚款额度的“温情罚单”,对于逆向停车、压占盲道这些违法行为,他还是会依法处罚。如此看来,既有灵活性,又有底线,既有处罚,又让司机心怀感激,这样的“温情罚单”确实可圈可点。然而,在对“温情罚单”感动之余,有些问题需要厘清。

首先,“温情罚单”确实能达到教育人的目的吗?新闻中被他处罚过的司机,都“充满感激”,有的司机说“再也不好意思去乱停乱放了”。看来,柔性执法确实能打动人。然而,从三年开具近万“温情罚单”来看,违法的司机显然不在少数,近万“温情罚单”似乎也过于泛滥。如果“温情罚单”只是让司机感激,却并没有明显减少乱停乱放现象,那么,这样的执法很难说是成功的。

再者,对于轻微违法,是不是一概不罚款,恐怕也应该区别对待。有些司机长年累月地轻微违法、反复违法,对于这样的司机,显然不能无限“温情”。实际上,车辆乱停乱放在很多城市都是痼疾,有些城市规定乱停乱放要罚款100元扣3分,在这种基础上,适度“温情”是可以的,比如减少罚款或减少罚分。但“温情”过头,变成“下不为例”,难免过犹不及。如果一个城市乱停乱放现象很严重,“温情罚单”也可能会产生“破窗效应”等弊端,导致原本不违法的司机也随大流乱停乱放,反正最终收获的只是“温情罚单”而已。

对于人性化执法,应该有更为客观理性的认识。不能简单地把不罚款等同于人性化执法,人性化执法的要义在于,在执法过程中要考虑到人的特殊性或难处。如果司机是为了救人、因为“内急”等原因乱停乱放,对于这些特殊情况,我们可以使用“温情罚单”,但不问任何原因,只要轻微违法,就一律“温情”,这就有可能导致司机钻空子,视法律为儿戏。另外,也不能简单地将司机的“感激”等同于人性化执法有了好的效果,违法司机感激执法者,可能只是因为减少了经济损失,但并不意味着他对法律法规就有了信仰与正确认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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