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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不能靠禁止

2013-06-23 06:59:0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凝眸

广西玉林一年一度的农历夏至的“狗肉荔枝节”,再一次引发舆论反对,被批“舌尖上的罪恶”,一些行为艺术家和爱狗人士前往集市,以“替人类向动物真诚谢罪”的名义“搅局”。6月18日,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等机构,呼吁当地政府“果断取消狗肉节,减少或限制狗肉消费”。

吃狗肉,是很多地方由来已久的风俗,除玉林外,贵州、丹东也盛行吃狗,狗肉不仅是很多人的盘中佳肴,更是一道家常菜。但随着宠物热一浪高过一浪,反对吃狗的人士也越来越多,以至于每隔一段时间便有一次正面冲突,这种冲突,无论看似多么激烈,都只是私权领域的文化冲突。

玉林狗肉节,既是多年的传统习俗,本无需置喙。爱吃狗肉,是个人的饮食喜好,是自由选择,无关道德。对狗肉摊贩而言,这是个生意,自己进货、打理,卖给食客,亦没有理由指责。问题是,我国目前没有专业化肉狗养殖基地,大量食客所需的食材从哪里来,是充满悬疑的问题,也是狗贩子们不能正面回答的问题。另外,对公众刺激最大的,是狗肉节现场屠宰的血腥场面。

“君子远庖厨”,意即人应该有恻隐之心,不忍闻悲声,不忍看屠杀,是为“仁之端”,物伤其类的同类悲悯之外,还应该对其他动物的痛苦有所触动。曾有外籍女士在香港看到消夜摊子里活剥鹌鹑,一怒之下与摊贩理论,并将摊贩以“虐杀动物”的罪名告上法庭。《长江商报》6月19日专访“武汉爱咪义工团”:《动物至少应该有不被虐待的权利》,也表明了这样一个态度。

人类处于食物链顶端,动物脂肪和动物蛋白成为重要的营养源,这也是先祖驯化、饲养家禽家畜的原始动力。人类从蛮荒进化至此,不食用、屠宰野生动物已成为共识,很多国家出台各种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物。有些国家,对家禽、家畜的饲养和屠宰做了明文规定。例如德国规定了养猪场里的猪均住房面积、温度、湿度、饲料的营养配比,还要定期洗浴、放音乐。在屠宰过程中,要减少家畜的惊恐和痛苦,少分泌肉毒素,即保证安全,又提高肉质的品质。这样做的出发点是为了人的健康,同时减少动物保护主义者和素食主义者的反对。

韩国也有源远流长的吃狗传统,一直遭到西方人的激烈诟病和抵制。韩国政府在日韩世界杯期间,实行了妥协方案,让狗肉馆迁离闹市区和街面。如何在满足人们大快朵颐的饮食需求和减少血腥杀戮之间寻得平衡,需要兼顾各方利益的对话、理解、妥协,寻求解决之道。比如,可以将食用狗饲养、屠宰和销售纳入家畜管理范畴,进而规范食用狗市场。

大脑里迅速出现“禁止”、“限制”的字眼儿,让政府果断取消,假行政之力排除异己,是一种典型的思维惰性,也是不顾后果的行为。殊不知,今天可以果断禁止吃狗,明天就能果断禁止别的,而世界,从来不会因为“禁止”而变得和谐、美好。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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