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市民举报“毒驾”可获500元奖励

市民举报“毒驾”可获500元奖励

2013-06-24 03:53:4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黄敏 通讯员 吴培勇 伍其志)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今起至明年12月31日,市民向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获得500元现金奖励。据了解,此奖励办法只针对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

市民发现这一违法行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以到汉阳王家湾1号的“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涉牌涉证办案中心”上门举报;或拨打110、122、84881188电话举报;也可写信至“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涉牌涉证办案中心”(地址:汉阳王家湾1号,邮编430000),需注明“毒驾举报”字样;还可登录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新浪、腾讯“武汉交警”官方微博进行举报。

公安交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每起奖励500元现金。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法律链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

第十二条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七条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机动车驾驶人,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新闻

武汉交管部门对“毒驾”零容忍

1765名“瘾君子”被注销驾驶资格

本报讯(记者 黄敏 通讯员 吴培勇 李佳)近年来,“毒驾”案件时有发生,极大影响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从去年起加大了对毒驾的查处力度,更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昨日,武汉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透露,今年已依法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1765本,另对2140名武汉籍吸毒驾驶员履行公示、告知等程序,将于一个月内注销他们的驾驶证。

“毒驾”的危害堪比“酒驾”。去年6月,刘某吸毒后驾车撞上路边一辆三轮摩托车,竟直接在路边睡着;同年7月,张某在迪吧吸食K粉后,驾车回家时产生幻觉,撞树头破血流仍亢奋不已;8月,吕某吸食麻果后将路面巡查交警撞至重伤……今年5月24日至6月7日的15天内就发生多起“毒驾”案:一驾驶员在开公交车时吸毒;黄某吸食毒品后驾驶渣土车,将一名骑车市民撞倒碾压,致其右腿截肢;一“的哥”吸毒后竟载着乘客狂飙,连闯红灯。

据了解,截至目前,交管局联合禁毒部门已对武汉市驾驶员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对吸毒人员登记信息与驾驶人信息进行集中比对,将对全市3905名持驾驶证的三类吸毒人员——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即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集中办理驾驶证注销。

据武汉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介绍,目前已经注销完毕的武汉籍涉毒驾驶证1765本,该所还对2140名吸毒驾驶员发出通知: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

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办理注销业务以及驾驶人正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