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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商统一适用

2013-06-26 03:02:2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昨日就电商征税传闻回应称,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

沈丹阳是在当日下午就若干经贸热点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的。有报道称,国税总局、商务部等部门正在调研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预计年内正式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沈丹阳称,关于网店征税的具体情况,须向财税主管部门了解。

沈丹阳当日还就日前部分电商大打“价格战”进一步激化零供矛盾发表谈话指出,企业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开展销售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沈丹阳指出,网络零售是一种新型销售方式,发展迅速,且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商务部按照“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出台,但该条例需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需要做大量的调研与协调工作,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出台时间表。

沈丹阳透露,商务部对拟订这个条例总的指导思想是,既要保证电子商务市场规范发展,更要努力保护企业的创新活力;凡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政府不直接干预。

据中新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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