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王石川(江苏 媒体人)
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这一消息显然让公众如释重负,意味着此前所谓的“私了”、“虚报年龄”、“李天一仅被罚做义工”、“轮流发生性关系”……确属不实传言,也意味着司法公正迈出了坚实一步。
从今年2月20日李天一等五人被指涉嫌强奸,到现在已近5个月,该事件是公共关注的一大焦点,伴随各类传言,甚至谣言。在媒体参与,各方展开求证后,相关警方才有回应,谣言随之退潮。当权威消息迟迟不出来,当公民的知情权始终无法有效满足,不仅谣言可能兴起,相信谣言的人也会增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具体资料。问题是,这5名疑犯中还有一名成年人,为何也不公布?不公布,就是对其的过度保护,对公众知情权的伤害。
有人指责公众对李天一案的质疑或聚焦,已经属于舆论暴力,正在用舆论审判代替司法审判。这有些夸大其词,把舆论监督与舆论审判混为一谈。舆论监督,由于信息不对称,也只是外围监督。
最后须明确两点。其一,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进入了法院审判阶段,信息是否公开仍让公众关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前不久称,“要善于通过发布准确完整的司法信息,避免被动。”“法院要客观及时全面地公开工作信息,化解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碎片化所产生的不良影响。”接下来,就看法院的了。
其二,未成年人沦入歧途,其父母难辞其咎。有报道称,截至目前,李双江夫妇未向受害人表示最起码的人道同情和歉意,冷漠态度令人难以理解。
李天一被公诉,真相不应等太久。不管李天一等人获刑几年,这起案件都具有太多的可解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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