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熊志
广东鹤山市市长伍宇雄13日上午表示,鉴于中核集团龙湾工业园项目自7月4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公示以来,从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受到较多群众反对,市政府尊重群众意见,江门市长承诺:中核项目未达共识前不立项不开工。
当地政府表态,一方面要延长中核集团龙湾工业园项目的公示时间,另一方面,“在社会未达成广泛共识之前,绝不办理立项手续,绝不开工建设。”实际上,这是种审慎的做法,核项目的存与废,不应该取决于信息不对称格局下的舆情,而只能建立在核常识普及后的民意之上。
在稳评报告出来后,鹤山政府明确表态“无共识不立项”,做到了尊重民意,也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值得肯定。不过,核争议发展到如此地步,说明官方在与民众的沟通对话上依然存在问题。当地政府表示,“一直按程序办事”,但实际上围绕核项目的争议冲突已经发生过多次,核争议除了在网上发酵,更曾有演化为群体性事件的趋势,幸而这种趋势被官民的及时沟通消解。这也说明,对鹤山政府所言“一直按程序办事”可以存疑,或者程序本身就有瑕疵。
在不少人看来,因群众反对而暂缓立项或不予立项,谈得上“民意的胜利”。这未免言过其实。公共决策要获得认可,只能建立在理性对话之上,民意反对本该禁止,谈不上胜利。一项公共决策的落地,讲求的是双赢。一个与地方利益息息相关的决策获得称道或被否,不能简单以“民意的胜利”或“官方的胜利”判断对错,是否经过了足够充分的协商沟通,决策是否科学,才是标准。
如信息不对称,民意则不必然正确。在曝光的一些环评矛盾中,有些项目国外有,其他城市有,落到当地,就是争议频频。这里面有政府自身公信的原因,更多的还是沟通问题。有时候,项目取消了,对地方的长远发展而言,却不见得是好事,薄弱的地方经济,可能很难再寻找类似支点。也不能简单地怪罪民众不谙世事。没有科普的机会,没有程序化的决策机制,民众的反对,只会是一种纯粹与项目科学与否毫无关系的抵制,且未必正确。
这些年,民众权利意识在高涨,公共决策在程序上要获得民意许可,似乎成为常识。地方政府固然应顺时而动,听证会、网络平台等,基本上成为公共决策的标配,但从频发的涉及环保的公共事件看,常识并没有成为共识。在实际决策过程中,民意不同程度存在被忽略的状况,结果矛盾激化,理性讨论的空间越来越狭窄,可能双赢的决策,最终沦为“双输”。
要让尊重民意的常识变为共识,必须树立起对民意的敬畏,而非排斥,或者畏惧。民意可能不科学、不正确,甚至视野不够开阔,但越不科学、不正确、不开阔,对民意的敬畏,以及在敬畏基础上的对话,才越发显得必要和重要。如果总是把决策问题当作纯粹的科学问题,把沟通当作居高临下的解释和通知,甚或认为民众难以启蒙,这种自负心态主导下的对话,效果不好。沟通是双赢的基础,这是环保事件带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在尊重民意的问题上,没有任何试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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