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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聘任制要有实质突破

2013-07-17 02:42:1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张松超(武汉 学生)

日前,四川首批试点的聘任制公务员届满一年,一年前受聘的四名公务员将会迎来考核。据了解,部分聘任制公务员年薪高到17万,比当地县长的工资还要高,而本次考核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公务员聘任制的高度关注。(7月16日《华西都市报》)

2006年颁布实施的《公务员法》就用专门的篇幅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所以聘任制是有制度保障的。近几年,各地也在争相探索,但目前来看,意义尚待观察。

每次聘任制招聘信息公布出来之后,报名的火爆程度不亚于公考。因为聘任制公务员除了不执行现行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养老制度,他们在待遇、提拔机会上,与编制内的公务员并没有太大区别。另一方面,虽然《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退出条件,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力度并不大,比如在推行聘任制公务员较为成熟的深圳,尚未有一人在受聘考核期结束后被辞退,聘任成为新的“铁饭碗”。

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方式有公开招聘和直接选聘两种,公开招聘一般采用考试,沿用的仍然是公考筛选的那套机制流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等环节,还是存在寻租的余地;直接选聘,更是缺乏规范的程序,萝卜招聘的空间还在。招聘有漏洞,意味着聘任制之于委任制而言,在程序上也谈不上真正突破。

聘任制公务员要走得更远,公务员选聘的程序、待遇和福利乃至退出机制,都应该有所突破。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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