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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松动审查成为冰冻解封的信号

2013-07-18 01:58:0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任然(特约评论员)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昨日公布,除涉及民族、宗教、外交等特殊内容的影片需要审查剧本外,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7月17日新华网)

如果承认自由之于电影乃至所有文艺发展的重要性,这无疑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若能严格执行,算是文化繁荣的改革增量。

因为“天下苦电影审查久矣”,导演创作空间的受限,同类题材的井喷,缺乏国际竞争力的作品,可以说都与审查制有关系。包括冯小刚在内的多位导演就曾直言,电影审查制度极大地“伤害和桎梏”着电影创作。就此而言,取消电影剧本审查,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这类呼声的积极回应。

但我们应该看到,剧本审查虽然取消了,成片审查却依然存在。对于电影投资者和导演来说,后期审查意味着被否定的电影已无“修改”机会,出于成本考虑,反而必须加强自我审查。再者,对于“一般题材电影”的定义,也需有明细化的规定,方可真正打消创作者对“审查标准”的疑虑。

对电影的发展而言,放开剧本审查,只能算是一种管理信号上的松动。长期以来,中国电影审查给人的印象,“不是法治而是人治”,因为审查,导演对“尺度”把握已经异化为对审查者个人价值观和“尺度”的揣摩。因此一个良性发展的电影市场,既要破除审查制等非艺术力量的干预,也有赖于建立充分遵循文艺发展规律的评价体系。

电影审查制所对应的其实是一种文化上的管制思维。而管制思维的最可怕之处或并非其制度上的严格和对文艺发展规律的悖逆,而在于标准的模糊、干预力量的未可知。有业内人士透露:“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已经实施有三四年的时间了,只是实施之后一直没有正式公布。”执行而又惮于正式公布,既说明这个规定的执行,至少在前期仍带有很多不确定性,也多少暗示了管理部门的游离态度。

政府改革放权自然少不了对于文化事业管理的放权,放开电影审查,是对文化发展规律的尊重和对文艺创造者的信任,是文艺繁荣的必然要求,在这个认知基础上,还原文艺创作应该具备的自由空间,实现“文艺的归文艺,权力的归权力”。

在“取消审查易,去除管制思维难”仍是当下文化繁荣所面临的最大阻碍面前,电影剧本取消审查,起码是从民间呼吁走向了实质性的制度变更,希望这能够成为某种冰冻解封的信号。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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