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惠及11万人,含高龄老人、重病患者等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周钢)昨日,武汉市民政部门出台新规定,对高龄老年人、重病患者、革命老区低保对象、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失独”家庭按20%比例增发低保金。
重度残疾人单独全额施保
武汉市民政局低保中心李超主任介绍,新政将把重度残疾人单独全额施保列入常态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成年一、二级重度残疾,智力三级残疾或精神三级残疾人单独全额纳入低保;将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患者家庭、患者本人全额纳入低保。
此外,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龄老年人、重病患者、革命老区低保对象、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失独”家庭等五类对象,增发20%保障金。
“新政将惠及这五类人群的11万人。”李超说,以最高标准为例,中心城区城镇低保户将从每月518元提高到621.6元,农村低保对象将从每月250元提高到300元;新城区城镇低保对象将从每月440元提高到528元,农村低保对象从每月210元增加到252元。
目前武汉市低保对象为285657人。
最快10月领取
李超介绍,申请对象或监护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或街道(乡、镇)低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上述五类对象条件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各区民政局负责审批。
各社区(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要按照《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程序,并建立个人档案。
此外,今年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申请人与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并进行单独登记。
武汉市民政局负责介绍,8月至9月底,受理、审核及审批。10月底前,全面完成申报工作。预计今年10月五类人群将可以领到第一笔惠民资金。
五类对象
1 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人,约有2.8万人。
2 经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认定,患有《武汉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20类重症疾病的对象,约1.37万人。
3 经政府批准的革命老区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约5.6万人。
4 见义勇为伤残人员,约1万人。
5 “失独”家庭成员。目前全市大约有5000多个这样的家庭,约1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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