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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乘凉 请区分私域和公域

2013-07-25 02:43:0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斯涵涵

乘凉那点事,看似微不足道,但谁也没想到,一条“杭州地铁出现纳凉族”的新闻,引起各大媒体的关注,以至于关于“天气太热,该不该去地铁乘凉?”这道选择题,仍是一个被热议的话题。(《钱江晚报》7月24日)

炎炎夏日,酷暑难熬,在公共场所的纳凉族多了起来,去地铁乘凉,因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在全国有地铁的城市,已经新鲜了。这也成了城市管理者头疼的问题,拒绝还是不拒绝,都让人颇费思量。

去地铁乘凉,因为地铁比较凉快,不消说。在这个流动性场所里,相对于少量的管理人员而言,民众个人相对“自由”。再者,地铁是个新鲜物,环境也好。一个免费乘凉的好去处,自然吸引了不少人前去。

不过,就在最近,杭州地铁对待这种行为的态度,从“不鼓励不反对”到“不提倡”发生了大转弯。以7月12日为例,关闭空调,拒绝乘客在地铁站内乘凉实属无奈。当时一大片区域停电,成千居民涌入地铁乔司站、翁梅站乘凉。没办法,“乘凉者挤满了地铁出入通道,有些乘凉者甚至拿着凉席,带着棉被来站内休息,另外还有人抽烟、打牌、喝酒,甚至还有人随地小便”。

看来,很多人把地铁站当成舒适而无须打扫的“家”了。在劝阻无效后,地铁方关闭空调。其实站在地铁方很好理解,倘若因此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地铁方是否要吃不了兜着走,承担疏导不当、管理不力之责呢?

诚然,没有禁止性的法律依据,市民在地铁纳凉没有触犯到什么。但是,地铁首要的功能是交通运输,前去纳凉者在肆意享受地铁空间里的“搭便车”式凉爽之前,应该想想自己的行为,是否造成堵塞通道、限制了别人的乘坐自由。其次,也该清楚,这毕竟是公共场所,不是自己家,更不是娱乐场所,不该在这种公共场所为所欲为,没有自我约束。想想,倘若人人皆以我为主,私字当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还有何公共秩序和安全可言?

地铁乘凉须“三思”而后行。一者对于政府管理部门而言,要尽力为民众提供避暑纳凉场所;二者对于地铁等公共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管理制度,规范不文明行为;三者对于公民个体而言,应明确私域与公域的界限,维护好公共场所该有的文明状态。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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