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25日就《关于广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开发商囤地升值等行为作出明确限制,有望对开发商拿地不开发形成重拳威慑。
《意见》提出,各类住宅用地须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逾期将按土地出让合同总价款的20%计征土地闲置费。由于企业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经批准延期开发涉及土地增值的,还应补交重新开工时评估总地价与缴交地价差额的增值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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